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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2026年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编辑:水冰月 2026/07/03 16:09: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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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阿克苏地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财政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阿克苏地区“定向评价”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会计系列

申报会计系列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须是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和其他组织在岗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济系列

1.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

申报经济系列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须是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在岗从事财政经济、财政税收管理及财政税收理论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

申报经济系列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须是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在岗从事证券、金融保险、银行、期货、投融资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评审条件中规定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其他情形。

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地区“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aks)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南疆地区)”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6日—8月25日18:00  

(二)审核时间:2026年8月26日— 9月15日18:00

(三)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 9月20日 18:00时。

(四)评审时间: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人须微信绑定“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公众号,及时掌握申请书动态,以防遗漏重要通知。

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3号)等条件施行。

五、注意事项

(一)继续教育。申报人需上传2022年-2026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培训合格证书。

(二)信息遮盖。申报人需按照系统提示勾选遮盖项目,所有填写内容及上传附件中涉及本人姓名、照片和现工作单位均需遮盖,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三)社保缴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个人近5年社保缴费记录。

(四)专业水平答辩。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答辩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答辩分数未达到答辩总分40%的,视为评审不通过。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驻村、内地服务管理等基层服务工作,当年申报职称评审可申请参加线上答辩,免于参加现场答辩。

(五)缴费标准及方式。申报材料显示“已接收材料”后,申报人需到地区综合办公二区1号楼地区财政局内控监督科(221室),通过现场扫非税码的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副高级600元/人、正高级650元/人。

(六)普通话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七)考试成绩要求。申报2026年度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

(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的,须上传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空缺岗位使用说明。

(九)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认真查阅“阿克苏地区2026年度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六、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https://aks.xjzcsq.com),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参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在系统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填写“本单位已对该同志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后,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无人事代理的自由职业者可以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推荐。各县(市)人社(职称管理)部门、地区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各县(市)和部门(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内容的真实、完整,审核无误后在系统内填写审核意见。

(四)申报材料初审。地区财政局负责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中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初审通过(网上显示“已通过形式审核”)后,申报人员在网上缴费并按要求打印评审表一式2份(正反两面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工作专用公章,本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署“本单位已对***同志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意见及签字后,于2026年9月1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地区财政局内控监督科(会计科)(邮寄建议使用邮政EMS速递)。

(五)专家评审。地区财政局按程序组建阿克苏地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最终形成评审结果。

(六)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表决结果及直接认定的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按相关程序报地区财政局党组会议审定。审定的评审结果按规定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向地区人社局备案,并签发电子证书。

七、其它要求

(一)认真填写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符合要求。证件、论文、考试成绩等证明材料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按照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反映申报人专业能力水平。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或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人所在单位要高度负责,认真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确保材料内容真实。要突出申报人的政治品行审查,在申报人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绩成果、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明确提出评价意见,确保推荐的申报人选政治过硬、业绩突出、业务精湛且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社会监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驻地区财政局纪检组受理实名举报。申报中出现弄虚作假等影响评审工作正常开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咨询电话

联 系 人:马依拉·艾麦尔、刘雪芹

联系方式:0997—2125305、2123508

平台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监督举报电话:0997—2124922

附件:1.阿克苏地区2026年度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关于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x级职称的公示

3.关于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

4.关于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

5.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2026年6月9日

附件1:

阿克苏地区2026年度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填报要求

申报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新增申请书。

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并上传正向、清晰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有申报资料的命名和文字描述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申报人未通过审核的,应于退回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材料并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任职文件等附件。身份证姓名与毕业证、学位证名字不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一致性证明,或上传户口本(曾用名)扫描件。

二级专业要根据申报人自身从事的工作内容选择。

2.学历学位:上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查询不到的,可上传个人人事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能够印证学历的资料。填写的毕业时间需与上传证书时间保持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指已取得的职称证书和考试取得的证书,如:申报正高级会计师,需要上传高级会计师证书;申报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需要上传考试取得的经济师证书。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聘任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需准确填写,并上传职称证书。现职称证书在疆内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职称证书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需同时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需准确填写,专业技术工作变动的分段填写。

4.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保持时间节点的连贯性,有借调、驻村工作经历的需在此表述清楚。

5.实践能力(经历): 按照职称评审条件,须满足通用条款和对应申报的专业所列项目,即评审高级会计师的,须满足申报专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后,须具备条件 1-4中的 2 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1-4 中的 1 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 1-5 中的 2 项(第 5 条件必备);以此类推,评审高级经济师的财政税收专业和金融专业的,需满足实践能力的相应评审条件。说明中需要注明参与每一项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本人承担的角色、完成的工作量等,体现申报人实践经历,切勿描述项目的简介。

6.业绩成果:按照职称评审条件,须满足通用条款和对应申报的专业所列项目,即评审高级会计师的,须满足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机制健全,会计信息质量良好。同时,须具备条件 1-6 中的 3 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 1-6 中的 2 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 1-8 中的 3 项(第 7-8 条件中必备1 项);以此类推,评审高级经济师的财政税收专业和金融专业的,需满足业绩成果的相应评审条件,同类业绩成果合并归纳填写。说明中注明完成每一项业绩的起止时间、本人承担的角色、完成的工作量等,体现申报人取得的业绩成果。因涉密确无法提供印证资料的,须申报单位出具证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填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同一内容仅认定1次;没有具体印证资料的成果,不予认定。

7.获奖情况:指被用人单位及上级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反映本人工作表现的综合类荣誉奖项。专业方面奖项的可填入“业绩成果”栏目中。年终考核优秀等其他奖项不在此范围内。

8.著(译)作情况和发表论文情况:指已经出版、发行,并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ISSN”刊号或“ISBN”书号)的论文、著作,不包括只取得用稿通知或清样。国家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核心列出的期刊。

发表的论文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等官方合法网站可查,并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目录页需标注出本人信息)、正文、封底、版权页、检索页等。

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的代表作须由3名具有高一级职称的同志审核签字认可,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发表论文与业绩成果中上传论文不得重复。

著作、论文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9.个人承诺书:申报人需对填写的内容负责,“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手签、按手印、落日期。

10.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申报人按要求上传近3年考核登记表,企业员工也应出具相关年度考核情况,考核等次不得造假。因工作调整有试用期,且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结果,新参加工作且试用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11.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在“继续教育”栏目中需按要求上传2022-202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申报人员可以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s://kjgl.xjcz.gov.cn/accNet)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下载电子版结业证,上传至“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aks);申报人在“新疆继续教育网”学习的公需科目记录由系统自动获取。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未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职称申报中,必须提供与职称申报相应层次、对应专业的专业课合格证书。

符合免继续学习情形的,需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1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申报2026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4年至2026年度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6年有效)。

在外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参评人员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合格成绩单,并上传至“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aks)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栏目内。

13.专业考试:申报2026年度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成绩单上传至“专业考试”栏目内。

14.其他附件材料:指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意见、普通话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传)、空缺岗位使用说明(申报“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上传)等资料。

企业员工还需上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等。

15.遮盖处理:申报人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 【检查姓名掩盖】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遮盖情况,遮盖时需认真仔细,现单位名称(公章)、本人姓名、本人照片全部遮盖,注意不要遮盖其他人信息、不要过度遮盖,不要遗漏。

遮盖的操作方法:https://www.xjzcsq.com/aks/contents/249/6925.html。

16.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显示“已接收材料”后,申报人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带水印有效)、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材料原件,报单位人事政工,由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地区财政局内控监督科(会计科)。

二、单位推荐工作要求

17.审核把关: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意见,退回修改,并按要求逐级申报。

18.公示公告:接到申报人职称申请后,单位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申报人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按照公示模板(见附件)填写公示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公示结果。

19.推荐意见:对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无异常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推荐意见》,在系统“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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