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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易混考点是丢分的重灾区。考生很容易将两个甚至多个考点搞混,如果不专门识别和攻克易错易混点,会反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浪费大量时间在纠正相同的错误上。因此,攻克易错易混考点、通过经典例题强化训练,是高效抢分的关键策略。为此正保会计网校教研老师精心整理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7个易错易混知识点及经典例题。
◎“萌 ”圈点: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种类、责任承担、解散的具体内容
♦指点迷津:


♦典型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解散情形的有( )。
A.法人章程规定存续期间届满
B.法人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C.因法人合并需要解散
D.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民法典》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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