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纳税选择与优化

来源: 编辑:2005/08/24 15:16:09 字体:

  投资者创业之初,非常关心投资的回收周期,所谓的投资回报。这个问题主要是考量创业者如何在一定时期内做到利润最大,成本最小,提高资本回收率。如果你的投资计划书中没有一套完整的最优纳税筹划方案,你还是不要忙着开厂办企业……

  严格地讲,纳税人与政府是一对利益共同体,他们在长远利益上所追求的目标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这种长远利益上一致性并不排除单个企业或创业者在市场上对短期经济利益的追逐,它有那只“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上进行调节,最终实现国富民强的终极目标。

  从另一个角度讲,企业积极的降低成本,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逐利润最大化,政府与企业均从中受益,乐观其成,这是一种双赢。一份好的税收策划方案,对政府来说,有助于体现税收政策对国家宏观经济的导向功能,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国家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对创业者而言,有可能实现较快的投资回报,促使创业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尽快进入角色。建议投资者的投资计划书中包含一份最优的纳税方案的目的就在这里。

一,投资的区域性选择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家对不同地区采取了有区别的税收政策。这种区域性税收政策上的差异,给创业投资提供了多种纳税选择机会。选择低税率地区投资和纳税,享受尽可能多的税收优惠,无疑是创业者的一项正确选择。

  1,投资经济特区。目前我国有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等五个经济特区。国家在经济特区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中让特区享受了很多实质性税收优惠。

  如,深圳特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深圳特区内销售的,除矿物、烟、酒等少数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外,其余产品的减征、免征由深圳市政府决定;海南特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海南特区内销售的,除矿物、油、烟、酒等少数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外,其他产品免征增值税。特区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除原油、成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免征增值税。特区进口用于特区建设和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原料、材料、燃料及货运车辆,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特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进口的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特区内企业进口供区内市场销售的货物,在审定的进口额度内减半征收关税、增值税等等。

  2.投资沿海经济开放区

  沿海经济开放区包括,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厦海泉三角洲、辽东半岛和沿海其他地区规定范围内开放城市的市区、重点县的城关区(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工业卫星镇)以及安排以发展出口为目标的,利用外资建设的农业技术引进项目、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技术加工厂的上述市、县所辖农村。为实现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优先发展,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也采取了相当灵活的税收刺激措施。

  3.投资沿海开放城市

  沿海开放城市则有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广州、湛江、北海、福州、汕头、珠海、厦门市(特区范围除外)和威海市的市区。在沿海开放城市投资办企业除享受某些税收优惠待遇外,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以外均免征出口关税。

  4.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家对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5.投资西部地区

  国家对在西部地区投资办企业也制定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如,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 ,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等。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地区不适用。

  6.投资老、少、边、穷地区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7.保税区的税收优惠

  保税区主要有:上海(外高桥)、深圳(福田、沙头角)、广州、大连、青岛、张家港、福州、宁波、汕头、厦门、海口等城市的保税区。

  保税区内的企业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和管理设备以及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保税区内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对建设保税区基础设施所需的进口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投资的行业性选择

  现实中,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对一项投资活动有很大的影响。我们目前对税收的理解更多的是只看到其为国聚财的功能,税收的另一面人们往往视而不见,即税收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控功能。实际上,国家对每一项税收政策的调整都体现了上层用心良苦的经济政策上的导向。比如说,若干年来我国能源、交通、港口等重要基础项目的投资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国家就要采取多种措施对这些行业予以扶持,包括税收、货币、市场准入许可证等,多多少少或大或小的都要开些口子,以促其加快发展。当然,有些产业则是国家限制发展或禁止发展的,国家就有可能对这些限制发展产业不但没有政策上的优惠,而且要施之于重税。

  1,投资高科技产业(包括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

  高科技产业是我国重点扶持发展的一个产业。近几年来国家在税收政策上陆续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条款。比如说,新办高科技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征,折旧的加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扣除额优惠等等。再比如说,很多地区都明确规定了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所得税两年的政策。创业者把目光投向高科技领域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值得企业和个人重点考虑。

  2,投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投资社区服务业

  如,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服务业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社区服务的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经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逐年审核批准,可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三年等等。

  4,投资环保产业

  如国家规定,企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免税所得税等。

  5,投资劳动服务业

  劳服企业安置城镇再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待业青年达到一定比例,均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6,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如有的省市规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对高校毕业生新办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2年免征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在贫困县(市)新办从事当地资源开发、农牧林产品加工等生产性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5年。

  此外,国家对能源、交通;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农业、林业、牧业等的投资创业均有相关的税收倾斜政策。在中国,许多事业有成的投资案例说明,成功的投资者无一例外的都非常注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工作。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完善,税收政策既要适应国家宏观经济遥控之目标,又要与中国加入WTO后的国际惯例接轨,它给人一种动态感,它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能像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那样稳定。这就要求创业者时时适时地调整个人的投资策略,去主动适应这种变化,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迎接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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