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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计税依据怎么定?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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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03 17:04
#税务师#
环保税计税依据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的应税污染物类型来分别判断,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对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计税依据是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是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来计算得出。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当存在多种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时,对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对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第一类水污染物按前五项征收,其他类水污染物按前三项征收。 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其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这里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都必须是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具体是根据噪声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确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税额档次来计算环保税。例如,工业噪声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环保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有一套严谨且细致的体系,旨在准确衡量不同类型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更有效地发挥税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调节作用。
阅读 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咋定?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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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2/03 16:22
#税务师#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是一个涉及多方因素且较为重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确定方式。 首先,对于企业职工而言,一般情况下,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这里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在过去一年里,所有工资性收入总和除以12得到的平均数额。工资性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在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 300%之间,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行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这给予了灵活就业人员一定的自主性,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便在未来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经济条件一般的则可以选择相对较低的缴费基数,减轻缴费压力。 确定合理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十分重要。对职工来说,缴费基数关系到未来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较高的缴费基数意味着未来能领取到更多的养老金。对社保基金而言,合理的缴费基数有助于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确保能够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稳定的养老保障。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准确了解并按照规定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阅读 1
单位或个人转让住房,交多少税?契税什么时候能扣除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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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7: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位或个人转让住房涉及的税种及契税扣除情况如下: 个人所得税 1.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不符合上述优惠条件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对于契税扣除: -转让受赠住房时,不计入捐赠人购置时交的契税。 -转让自己购买的住房时,需要扣除购买时的契税。 -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不同安置方式确定房屋原值时可扣除购买房屋时缴纳的契税。如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原值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产权调换方式下,按不同情况确定原值时也包含相关税费(含契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互换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转让住房需缴纳。 契税扣除情况 契税是在购买房屋时产生,在计算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的房屋原值时,转让自己购买的住房、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可扣除购买时缴纳的契税,但受赠住房转让时不计入捐赠人购置时的契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65
收藏 17
这个题选什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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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8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选D.12.95。 解释如下: 1.会计处理: 企业将100台电脑捐赠出去,会计上确认的捐赠支出是成本加上增值税。 -成本为11万元,增值税为11×13%=1.43万元, -所以会计上确认的捐赠支出为11+1.43=12.43万元。 2.税法处理: 税法上视同销售,捐赠支出为市场不含税价值加上增值税。 -市场不含税价值为15万元,增值税为15×13%=1.95万元, -所以税法上确认的捐赠支出为15+1.95=16.95万元。 3.账载金额: 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中,第6栏“账载金额”是指会计上确认的捐赠支出金额,即12.43万元。 但题目中选项没有12.43,最接近的是D.12.95,可能是题目中存在四舍五入或计算误差,因此选择D作为正确答案。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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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房屋里面的装修费限额是多少?经济适用房是房产原值的15%吗。原值包含契税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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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7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转让房屋中的装修费限额以及房产原值是否包含契税,具体如下: 1.装修费限额: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果转让的是旧房,装修费可以作为扣除项目之一,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装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并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装修费用的扣除限额通常以房屋原值的15%为上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原值为100万元,装修费最多可扣除15万元,超出部分不能计入扣除。 2.经济适用房的原值: 经济适用房的房产原值一般是指购房时支付的房价款,不包括装修费用。如果房屋是精装修交付的,装修费用是否计入原值,需根据当地政策和会计处理方式判断。但通常情况下,装修费用不计入房产原值。 3.房产原值是否包含契税: 房产原值是否包含契税,取决于题目或政策的具体要求。 -如果题目中直接给出“房产原值”,通常视为已经包含契税,无需额外计算; -如果题目中明确说明契税金额,且未包含在原值中,则需将契税加到原值中进行计算。 例如,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等费用。 总结: -装修费扣除限额为房产原值的15%; -经济适用房的原值一般不包含装修费; -房产原值是否包含契税,需根据题目或政策判断,通常题目中直接给出的原值已包含契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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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打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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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5 18: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取得的滴滴打车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该业务用于一般计税项目,那么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这是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抬头为单位的名称时才符合抵扣条件,企业员工因公出差或日常业务经营发生的交通运输,开具单位名称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政策抵扣进项。 不过,如果取得的是出租车开具的卷帘发票,由于其中没有单位的名称以及税率等信息,无法用来抵扣进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72
收藏 3
劳务派遣差额和全额开票他们的税率有什么区别?开具的发票有什么区别?最终他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怎么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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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0 19: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率区别 -差额征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是5%(简易计税)。 -全额征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为6%(一般计税)、3%(小规模,可优惠至1%)。 2.发票开具区别 -差额征税:差额部分可开专票,扣除部分开普票。 -全额征税:全额可开专票或普票。 3.进项税额抵扣计算 -差额征税:仅差额部分可抵扣(若开专票),即下游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差额部分专票上注明的税额。 -全额征税:全额可抵扣(若开专票),即下游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全额专票上注明的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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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 原告撤诉后,同一诉讼事由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为什么行政诉讼就不行,刑事诉讼可以么?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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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6 15: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后,如果同一诉讼事由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是因为民事诉讼以当事人处分权为基础,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撤诉或再次起诉。 行政诉讼则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撤诉后,若无新的事实和理由,不得以同一诉讼事由再次起诉。这是为了防止滥用诉权、浪费司法资源,同时保障行政行为的稳定性。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具有一定的终局性。 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的说法并不适用。刑事诉讼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而非个人。如果案件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被撤回或终止,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公诉机关可以继续依法追诉,不受撤诉限制。因此,刑事诉讼不存在“原告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的问题。 总结来说,民事诉讼允许再次起诉,行政诉讼不允许,刑事诉讼则由国家公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追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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