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发稿费如何扣缴个税?
2017年10月24日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温馨提示】非传媒企业员工为企业的微信公众号写文章取得的所得是按照“稿酬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非传媒企业员工为企业的微信公众号写文章取得的所得是按照“稿酬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的规定,(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非传媒企业员工为本企业微信公众号撰写文章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其他企业微信公众号撰写文章取得的所得,暂按“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年7月27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精华答疑】员工向企业内部报刊投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员工向企业内部报刊投稿,与任职受雇无关。若员工每月都有投稿,但报酬按年结算。企业应按何项目扣缴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若属于“稿酬所得”,是依照按年结算的总金额一次性还是按照每月金额分多条记录扣缴申报?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企业内部报刊不对外发行,员工向企业内部报刊投稿的报酬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向企业内部报刊投稿取得的报酬,在发放当月应当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21年3月19日安徽税务对于“稿酬所得”的答复。
问题内容:
证券企业,有内部刊物,非记者、编辑类专业人员,为鼓励员工投稿,对员工给予一定稿费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20年4月14日上海税务对于“员工在本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答复。
问题内容:
请问:员工在本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单位向其支付报酬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稿酬所得”?
答复内容:
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的规定,“三、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9年7月30日厦门税务对于“公司给内部员工发放内部刊物稿费的个税问题”的答复。
问题内容:
我司为一般房地产企业,公司给职工发放内部刊物稿费,如何缴纳个税?按工资薪金还是稿酬?
如按稿酬所得缴纳,员工是否需要代开发票给企业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复内容: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以上情况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17年4月24日孝感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答疑】内部员工投稿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我司有内部刊物印发,不对外发行,员工向其投稿获得的报酬按照什么项目缴纳个税,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稿酬所得?外部员工呢?是否有相应规定?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五)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第146号)第三条规定,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非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员工在企业内部杂志发表文章获得报酬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本单位员工也按此“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年8月5日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365+课堂】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稿酬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稿酬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编带您来了解。
小税官,您好!请问我单位员工在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稿酬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原创内容,作者:李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新用户扫码下载








新用户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