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3-05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20〕8号
吉林省宝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6898号
电话:0431-80502906
特此公告
附件:
吉林省宝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2MA0Y45GF82)长市二税稽通〔2020〕1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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