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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20〕9号

颁布时间:2020-03-05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20〕9号

 

长春市炫乐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完成送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上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6898号

电话:0431-80502902、0431-80502906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市炫乐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1220102MA1702WN21)长市二税稽强催〔2020〕6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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