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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20〕7号

颁布时间:2020-03-05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二稽公告〔202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长春市沙河君东贸易有限公司实施税务稽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6898号

电话:0431-80502967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市沙河君东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2MA0Y57047Y)《税务检查通知书》长市二税稽检通一〔2019〕11220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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