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11-1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温税稽公〔2019〕第198号
温州康垫世家鞋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温税稽通〔2019〕1102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温税稽通〔2019〕1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温税稽通〔2019〕1102号
温州康垫世家鞋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04778273878B):
事由:因税务机构改革,执法主体和检查人员变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通知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原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你(单位)立案检查事项(详见《税务检查通知书》(温税稽检通一〔2018〕243号)。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精神,转由我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陈峰、刘锋负责继续查处。
如你(单位)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请于接到本通知七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提交书面意见。
二O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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