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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温州瓯海亿杰眼镜包装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颁布时间:2019-11-1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温税稽公〔2019〕第197号

 

温州瓯海亿杰眼镜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温税稽通〔2019〕1101号、温税稽通〔2019〕1103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温税稽通〔2019〕1101号)

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温税稽通〔2019〕1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温税稽通〔2019〕1101号

 

温州瓯海亿杰眼镜包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04068393058C):

事由:因税务机构改革,执法主体和检查人员变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通知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原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你(单位)立案检查事项(详见《税务检查通知书》(温税稽检通一〔2018〕231号)。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精神,转由我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陈峰、刘锋负责继续查处。

如你(单位)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请于接到本通知七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提交书面意见。

 

二O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温税稽通〔2019〕1103号

 

温州瓯海亿杰眼镜包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04068393058C):

事由: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新的违法线索

依据: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7条、第20条至第22条之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的检查所属期间由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变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如你(单位)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请于接到本通知七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提交书面意见。

 

二O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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