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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财外〔2013〕10号

颁布时间:2013-03-06 13:40:18.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旅游局

各设区市财政局、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旅游局: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省旅游业加快发展,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旅游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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