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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预[2013]66号

颁布时间:2013-07-30 10:27:2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于7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具体方案,包括政策措施、工作安排、预期目标等,报市财政局备案。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7月30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n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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