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的通知[废止]

京财工[1995]307号

颁布时间:1995-03-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工业总公司(局、办、集团公司):

  现将财政部财工字(1995)28号《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财工字〔1995〕28号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