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7号

颁布时间:2006-04-07 11:05:05.000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已于2006年3月28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48号公布,并将于2006年5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2003年第66号公告和第67号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七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