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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8]336号

颁布时间:2008-05-20 17:34:46.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佛山、茂名、揭阳市地方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8〕3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 O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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