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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北省部分地区毛皮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办转字[2008]104号

颁布时间:2008-05-12 14:06:26.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北省部分地区毛皮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3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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