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56号

颁布时间:1999-03-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焦点推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