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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新国税流字[1998]18号

颁布时间:1998-05-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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