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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川地税函[2000]309号

颁布时间:2000-10-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 例》规定,公路建设建安营业税应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自行规定减免。你市公路建设建安营业税应按规定在当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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