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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发[1999]14号  

颁布时间:1999-01-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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