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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25号

颁布时间:1999-02-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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