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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154号

颁布时间:2004-0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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