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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逾期贷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03-04-09 14:5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规定,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催收贷款的核算年限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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