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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9.02)

2013-09-02 17:22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资产处置时对损益和营业利润的影响额的确定(财务与会计)

(1)对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的金额=公允价值(处置价款)-初始投资成本

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的金额

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的金额

(2)对于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的金额=公允价值(处置价款)-初始投资成本

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3)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的金额

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的金额

提示:只要是损益类科目,其均影响损益。损益类科目就是利润表上的科目。

【疑难问题解答】

所有的规定在行政复议中都可以附带提起审查吗?(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不是的,并不是所有的规定在行政复议中都可以附带提起审查。

可以按照法条掌握。《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这些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提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易错易混辨析】

两类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务代理实务)

1.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

2.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1)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销售额超过标准,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使用增值税税率,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历年考题剖析】

1.2010年8月王某在某房产公司举办的有奖购房活动中中奖获得一辆小汽车,房产公司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8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该型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为73000元。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税法Ⅰ-单选题-2011年)

A.6239.32

B.6837.61

C.7300.00

D.8000.0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1.17=68376.07(元)。纳税人以各种奖励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其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计税。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73000×10%=7300(元)

2.回国服务留学人员赵某于2008年1月10日用现汇购买了一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为235800元。2010年1月,赵某将该车转让给宋某,转让价为138000元,并于1月10日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核定该型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为180000元。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税法Ⅰ-单选题-2011年)

A.11794.87

B.14400.00

C.18000.00

D.20153.8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关键在于计税依据的确定。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180000×(1-2×10%)×10%=14400(元)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边秀(税法Ⅱ)

(1)花一点时间,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一个星期、一个月或几个月需要达到的目标作为长期的计划,而在长期计划内部,将一个星期内、几天甚至几个小时需要完成的任务作为短期的计划,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以我的学习经验,每周用一小会的时间来修改、完善计划,并检视计划的完成情况是很值得的。

(2)多看书、多做题。伴随我参加考试的通常都是1本辅导教材,1本对应的“梦想成真”系列练习题。一般来说,教材要有所侧重的看3到4遍以上才能理解的更透,即使已经全部掌握了,考试前只要有时间,我也会再看一遍书,以便于增加记忆。练习题则根据看书的进度,分章节来做的。我看书做题通常在以上讲到的计划中列出每天应该完成的目标。

(3)同时参加多科目考试时的读书与复习。这种情况都存在着不知道该先学哪科,后学哪科;该几科同时学习,还是一科一科的学习。我觉得这和每个人的学习经历有关系,比如我在选择的时候就考虑了不少的因素,由于我以前考过注会,财务会计这门就不需要太多的精力,而税一、税二相应也有些知识基础。税收相关法律由于需要记忆的东西太多,而且行政法和刑法部分初次接触,因此应该留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学习,税收代理实务需要税一、税二的基础上学习,所以留到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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