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股利支付过程中的重要日期(财务成本管理)
(1)股利宣告日
公司董事会将股东大会通过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以及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
(2)股权登记日
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日期。
凡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在册的股东才有资格领取本期股利,而在这一天以后在册的股东,即使是在股利支付日之前买入的股票,也无权领取本期分配的股利。
(3)除息日
也称除权日,是指股利所有权与股票本身分离的日期,即将股票中含有的股利分配权予以解除,即在除息日当日及以后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次股利分配的权利。我国上市公司的除息日通常是在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
(4)股利支付日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
【疑难问题解答】
如何理解战略失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解答:企业战略实施的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战略目标或战略管理的理想状态。
导致战略失效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内部缺乏沟通,企业战略未能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行动目标,企业成员之间缺乏协作共事的愿望;
(2)战略实施过程中各种信息的传递和反馈受阻;
(3)战略实施所需的资源条件与现实存在的资源条件之间出现较大缺口;
(4)用人不当,主管人员、作业人员不称职或玩忽职守;
(5)公司管理者决策错误,使战略目标本身存在严重缺陷或错误;
(6)企业外部环境出现了较大变化,而现有战略一时难以适应等。
按照时间顺序,战略失效可分为早期失效、偶然失效和晚期失效三种类型。
【易错易混辨析】
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税法)
解答: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属于员工已实际取得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应按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雇员以非上市股票期权形式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雇员的实际购买日确定,其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
【历年考题剖析】
1.甲公司20×1年至20×4年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
20×1年12月31日购入一栋办公楼,实际取得成本为3000万元。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因公司迁址,20×4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协议签订日,租赁2年,年租金15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协议签订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
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4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会计-单选题-2011年)
(1)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租办公楼应于20×4年计提折旧150万元
B.出租办公楼应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资本公积175万元
C.出租办公楼应于租赁期开始日按其原价3000万元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D.出租办公楼20×4年取得的75万元租金应冲减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答案:B
解析:选项A,办公楼20×4年应计提折旧=3000/20×6/12=75(万元);选项B,因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前的账面价值=3000-3000/20×2.5=2625(万元),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转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应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2800-2625=175(万元);选项C,由于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所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转换日的公允价值2800万元;选项D,出租办公楼收取的租金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0×4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是( )。
A.0
B.-75万元
C.-600万元
D.-675万元
答案:C
解析:20×4年1-6月计提折旧金额=3000/20×1/2=75(万元);20×4年确认租金收入=150/2=75(万元);20×4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00-2800=-600(万元),综合考虑后对营业利润的影响=-75+75-600=-600(万元)。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经济法-单选题-2012年)
A.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C.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D.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职权。选项ABC是管理人的职权。
点评:注意区分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与管理人的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答疑精华】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保存和复核(审计)
1.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期限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
针对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
2.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整的档案中可能包括以前年度获取的资料(有可能是10年以前)。注册会计师应视为当期取得并至少保存10年。
3.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1)项目组成员实施的复核
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包括项目合伙人)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
复核工作应当由至少具备同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以由高级助理人员复核低层次助理人员执行的工作,也可由项目经理完成,并最终由项目合伙人复核。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时间),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人员)对审计项目组执行的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内容)复核。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成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包括客观评价下列事项:
①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
②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