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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8.23)

2013-08-23 16:13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企业文化的类型(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查尔斯-汉迪(CharlesHandy)在1976年提出的关于企业文化的分类至今仍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他将文化类型从理论上分为四类:即权力(Power)导向型、角色(Role)导向型、任务(Task)导向型和人员(People)导向型。

(1)权力导向型:这类企业中的掌权人试图对下属保持绝对控制,企业组织结构往往是传统框架。企业的变革主要由企业中心权力来决定。这类文化是小业主企业的典型模式,它要求相信个人,但在企业运行中明显忽视人的价值和一般福利。这类企业经常被看成是专横和滥用权力的。权力导向型文化通常存在于家族式企业和刚开创企业。

(2)角色导向型:企业尽可能追求理性和秩序。角色文化十分重视合法性、忠诚和责任。这类企业的权力仍在上层,这类结构十分强调等级和地位,权利和特权是限定的,大家必须遵守。此类文化最常见于国有企业和公务员机构。角色导向型文化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优点,企业的变革往往是循序渐进,而不是突变。在稳定环境中,这类文化可能导致高效率,但是,这类企业不太适合动荡的环境。

(3)任务导向型:管理者关心的是不断地和成功地解决问题,对不同职能和活动的评估完全是依据它们对企业目标做出的贡献。实现目标是任务导向型企业的主导思想,不允许有任何事情阻挡目标的实现。企业强调的是速度和灵活性,专长是个人权力和职权的主要来源,并且决定一个人在给定情景中的相对权力。这类文化常见于新兴产业中的企业,特别是一些高科技企业。这类文化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但是,这种文化也会给企业带来很高的成本。这类企业采用的组织结构往往是矩阵式的,所以无连续性是这类企业的一个特征。

(4)人员导向型这类文化完全不同于上述三种。企业存在的目的主要是为其成员的需要服务,决策中的意见一致是企业所需要的,角色分配的依据是个人的爱好及学习和成长的需要。这一文化常见于俱乐部、协会、专业团体和小型咨询公司。

【疑难问题解答】

行政复议中止与终止的区别?(税法)

解答:

1.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7)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8)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9)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2.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依照行政复议中止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易错易混辨析】

1.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的区别与联系(会计)

(1)合营企业

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即合营企业。

①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②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③约定可能体现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过在合营企业的章程中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独的合同作出约定。

④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⑤实务中,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

A.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B.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C.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2)联营企业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即联营企业。

①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②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③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合同保全措施中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经济法)

联系:撤销权和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措施的两种类型。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

第一、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第二、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代位权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列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

第三、两者在效果上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撤销后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

另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因此,必要费用,不包括诉讼费用。必要费用:指律师费、调查费、通讯费、差旅费等与案件有关的费用,不包括诉讼费。这些必要费用都是“债务人”承担的。诉讼费:就是交给法院的诉讼费,这个费用是由“次债务人”承担的,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历年考题剖析】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在与甲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在与治理层沟通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通常认为无需沟通的是( )。(审计-单选题-2010)

A.管理层在提供审计所需要信息时出现严重拖延

B.管理层对审计工作施加限制

C.审计项目组修改审计时间预算

D.注册会计师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需要付出的努力远远超过预期

答案:C

解析: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与治理层进行沟通,包括:(1)管理层在提供审计所需信息时出现严重拖延;(2)不合理地要求缩短完成审计工作的时间;(3)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需要付出的努力远远超过预期;(4)无法获取预期的证据;(5)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施加的限制;(6)管理层不愿按照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对持续经营能力做出评估,或不愿意延长评估期间。选项C是注册会计师就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需要与治理层沟通的内容。

【备考提示】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顺序(财务成本管理

A.利润分配的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

(2)资本保全原则:利润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兼顾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利益;兼顾长期和短期利益。

B.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如果为负数,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为正数,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公积金

①按照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

年初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10%

年初不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本年净利润×10%

②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

(3)计提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

(4)向股东支付股利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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