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税务代理实务)
(1)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①属于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②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③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④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⑤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⑥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33条和第34条规定的条件。
⑦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
⑧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4)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5)对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以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疑难问题解答】
在计算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时,对于代收费用哪些要作为价外费用计算营业税?哪些不需要计算营业税?(税法Ⅰ)
解答: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要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一些资金或费用,如代市政府收取的市政费,代邮政部门收取邮政通信配套费等。对此类代收资金和费用,虽然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是作为自己的营业收入,只是作为代收费用处理,将全额转给有关部门,但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关于营业税营业额为纳税人从对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对此类费用,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全部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作为价外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易错易混辨析】
纳税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区别(税法Ⅱ)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于符合上述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正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于2009年7月1日以每股25元的价格购入华山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9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27.5元。2010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23.75元,甲公司预计该股票价格的下跌是暂时的。2011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22.5元,甲公司仍然预计该股票价格的下跌是暂时的,则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作的会计处理为借记( )。(财务与会计-单选题-2012年)
A.“资产减值损失”账户250万元
B.“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125万元
C.“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250万元
D.“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125万元
答案:D
解析:因预计该股票价格的下跌是暂时的,所以不计提减值损失,做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的处理即可,应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23.75-22.5)×100=125(万元)。
[链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是暂时性下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如果是非暂时性下跌,按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