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疑精华】
各种资产账面价值、账面余额、摊余成本的计算(财务与会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应付债券摊余成本=应付债券账面余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摊余成本=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
融资租出固定资产:摊余成本=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对应的坏账准备
分期收款确认收入:摊余成本=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对应的坏账准备
分期付款购进商品:摊余成本=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
还有一个是: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的,摊余成本是不考虑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部分的账面价值,如果真正发生减值了,那么此时账面价值就是它的摊余成本了。
对固定资产来讲:
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的累计折旧;
账面余额=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账面净值=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
对无形资产来讲:
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摊销;
账面余额=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
账面净值=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无形资产原价-累计摊销。
对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原价=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摊销)
账面价值=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摊销)-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是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而言的,账面净值就等于成本减去计提的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的金额。账面余额是指某个会计科目所有明细科目的汇总,如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就要包括成本、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等明细科目,而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因为其没有明细科目分类,账面余额就是其入账成本;而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后的余额,这里的备抵科目,一般是指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
【考点精讲】
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及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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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的,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③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划拨的存款、汇款和拍卖、依法处理所得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行政强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金融机构和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①金融机构违反冻结、划拨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②执行款项未划入规定账户,金融机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疑难问题解答】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税务代理实务)
1.标题:一般规范为“涉税鉴证事项+鉴证业务报告”
2.标号:税务师事务所编写,通常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写等组成
3.收件人:一般是鉴证业务的委托人(全称)
4.引言:表明各方责任,说明原则和依据
5.鉴证实施情况:实施的关注内容,收集证据,采取的方法,鉴证的程序
6.鉴证结果:涉税事项的评价、证明,鉴证结果(无保留意见或者保留意见)
7.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签章:以明确责任,如有必要,在报告上还可以注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8.报告出具的日期:经过一定程序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人或者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9.附件:用于印证结果,包括鉴证人的资质证书、被鉴证人的基本情况、鉴证事项的相关情况和证据、主要鉴证事项的审核情况等
【易错易混辨析】
销售不动产税目中,有哪些特殊项目需要注意?(税法Ⅰ)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1)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征收营业税;(2)处置股权重置资产(包括债转股方式处置)所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3)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
(3)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4)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5)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关于房地产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税法Ⅱ-单选题-2010年)
A.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产的,根据实际的收款日期确定纳税期限
B.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产的,在办理过户和登记手续后一次性缴纳土地增值税
C.因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其房产的,应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D.纳税人因国家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房地产并得到经济补偿的,应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答案:C
解析: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来确定具体的纳税期限;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在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及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等,规定其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数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纳税人因此而得到经济补偿的,应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3章“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Ⅱ)》课件考试中心模拟试题(二)普通班单项选择第25题、2010年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税法(Ⅱ)》模拟试题(二)单项选择第24题、2010年梦想成真《全真模拟试卷-税法(Ⅱ)》全真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第28题考核相似知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