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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7.15)

2013-07-15 17:53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关联方的认定(财务与会计

关联方的认定历来较为麻烦,进行全面的掌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下面分别进行归纳:

第一个层次(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

1.母子公司之间属于关联方(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

2.合营方和合营企业之间属于关联方(合营方对合营企业具有共同控制)

3.联营方和联营企业之间属于关联方(联营方对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4.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属于关联方

5.该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之间属于关联方

6.同受一方共同控制的两个公司之间属于关联方(注意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两个公司之间不属于关联方)

第二个层次(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关联方关系):

1.该企业与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关联方

2.该企业与企业或企业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工作的副总经理)

第三个层次(企业和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

1.企业与主要投资者或主要投资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构成关联方

2.企业与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疑难问题解答】

在民事诉讼中,怎么区分本证和反证?(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能够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称为本证。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称为反证。反证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起否定性作用。例如:李某与陈某产生经济纠纷,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十万元。陈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借据复印件。而李某则提供了由双方签字的文件,该文件的内容说明双方并未发生借贷关系。在原告陈某诉被告李某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中,原告应当对存在借款关系负证明责任,因此陈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应属于本证。而李某提出证明该借款关系不能成立的文件就属于反证。

【易错易混辨析】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税务代理实务)

1.申请人: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4)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5)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6)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7)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8)统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2.被申请人:

(1)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2)对委托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3)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4)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5)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6)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7)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2011年)

A.纳税人自建建筑物自用,不征收营业税

B.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照章征收营业税

C.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D.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照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E.纳税人从事装饰劳务的,以提供装饰劳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由客户提供的装饰材料价款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答案:ACD

解析:选项B,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选项E,纳税人从事装饰劳务的,以提供装饰劳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不包括客户提供的装饰材料价款。

[点评]本题考查营业税计税依据及税收优惠等具体规定。这种类型的题目每年都会考核的。属于营业税中的重要考点,而且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对计算、综合题目也有很大影响。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沈余山(税法Ⅱ)

我很幸运,一次通过了注税的考试,与考得好的学员比是有很大距离的。但我还是愿意将自己的学习体会说一下。

首先,根据自己能有的学习时间编一个计划。拿到书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每本书先粗略地翻一下,初步估算一下在什么日期以前要看完第一遍(这一遍安排的时间比较多),随着学习的进展,在各门课之间调剂一下学习时间,但总的还是要在原定日期前看完一遍,尽量不突破原定日期,相反要尽可能提前完成。在一遍完成的基础上再定一个日期,完成看第二遍,根据自己学习的情况是否有可能再安排第三遍,但最起码不安排到离考试的15至20天里。

听课之前,先自己看书,再听老师讲课,这样印象深。看书每一遍的快慢不同,第一遍最慢,基本上是一字不漏,对认为是重点知识点的全部划出,在看第二遍时,基本上就看划出的部分,并就地写上需注意的东西,或可帮助理解的内容。至于未划出的部分,只有在做题用到时再去看,否则也就不看了。

习题是必定要做的,不过不是看完一章马上做,而是过一至两天再做,也不是过了三天四天甚至一星期再做,做的早了,可能脑海里印象不深,做得太晚了,很可能忘得一无所有,很难记起学的东西。对自己不知道的可直接提问,老师的解答能省去我很多时间,有时看看别的学员的提问对自己也有想不到的收获,网上答疑真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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