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疑总结】
免抵税额为什么要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税法Ⅰ)
解答:一个生产企业,有内销也有外销的时候,内销会存在“应纳税额”,外销会存在出口应退的税额,也就是说会同时存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纳税额(内销的),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出口的)。为了减化税收征管,税法同意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与国家应退的税款相抵消,这就是“免抵税额”的含义。
由于免抵税额的存在,直接减少了企业当期内销的“应纳税额”,而企业应纳税额是计算城建税的依据,所以这个“免抵税额”应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不能因为征管方式的改变(简化手续)而减少城建税的计数基数。
【考点精讲】
印花税的特点(税法Ⅱ)
(1)征税范围广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其征税范围十分广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涉及的应税行为广泛,包括书立和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这些行为在经济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二是涉及的应税凭证范围广泛,包括各类经济合同、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这些凭证在经济生活中被广泛地使用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日益完善,印花税的应税行为和应税凭证将会越来越普遍,征税范围也会更加广阔。
(2)税负从轻
印花税税负较轻,主要表现在其税率或税额明显低于其他税种,最低比例税率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一般都为万分之几或千分之几;定额税率是每件应税凭证5元。
(3)自行贴花纳税
印花税的纳税方法完全不同于其他税种,它采取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自行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的纳税方法。
(4)多缴不退不抵
印花税条例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这与其他税种多缴税款可以申请退税或抵缴的规定也不相同。
【疑难问题解答】
对计入到应交税费以及管理费用的相关税的总结(财务与会计)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关税、契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进口货物的关税和消费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不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领用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资产成本。
【易错易混辨析】
民事诉讼的按撤诉处理与缺席判决有何异同?(税收相关法律)
(1)撤诉
撤诉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类。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审判实践中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也按撤诉处理:
①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③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2)缺席判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缺席判决:
①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③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④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⑤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历年考题剖析】
1.税务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是指( )。(税务代理实务-单选题-2012年)
A.被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人
B.与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的上级单位
C.以共同名义与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处罚决定的其他组织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答案:D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是指作出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2.根据执业文书的性质,属于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的是( )。(税务代理实务-单选题-2010年)
A.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B.税收筹划报告
C.涉税咨询答复报告
D.办税事宜建议报告
答案:A
解析:选项B、C、D都是涉税服务类的执业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