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财务与会计)
1.如果是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资收益(倒挤额,可能借方也可能贷方)
[要点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作为关键知识点掌握,其出题角度较多,并不局限于某一题型,考生应对其会计处理全面掌握。另外,在掌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把握一个规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核算原则上与其投资对象直接相关,如果买的是债券,其大部分会计处理原则等同于债券投资,如果买的是股票,则其主要会计处理原则又等同于股权投资,所以“买谁像谁”是它的一个关键特征。
【疑难问题解答】
过错推定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是一个意思吧?(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不是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依法应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的举证责任,改由另外一方当事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规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程序上的责任分配问题。过错责任是实体上的归责问题。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将二者混在一起。
过错推定能够导致举证责任的倒置,但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过错推定,除过错推定可以产生举证责任倒置之外,其余还有许多因素会导致举证责任倒置,比如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易错易混辨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税务代理实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历年考题剖析】
2009年6月,某运输公司取得货运收入120万元,装卸收入30万元,仓储收入50万元;取得客运收入80万元,补票手续费收入15万元;将闲置的汽车出租取得资金收入60万元,发生汽车修理费支出9万元。2009年6月该运输公司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税法Ⅰ-单选题-2010年)
A.10.38
B.11.40
C.12.40
D.12.85
答案:D
解析:该运输公司应缴纳营业税=(120+30+80+15)×3%+(60+50)×5%=12.85(万元)。本题考查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题目中涉及的收入项目非常多,哪些属于交通运输业按3%征收营业税,哪些不属于交通运输业以及相应税目的税率等,这些内容才是题目的难点所在。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全海燕
关于做题,我不太喜欢对着电脑做题,眼睛容易累,所以购买了网校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应试指南和全真模拟题,全套都整体做了一遍。
题不应该只是动手做,更要动脑想。有句名言说得好“读书不思考就等于吃饭不消化”。做题亦如此,一定要多想。首先要想题中的考点有哪些,哪些我已经掌握得很好了,哪些我还没掌握好,然后针对没掌握好的知识点查找教材,再研究一下,强化记忆一下此考点。对于做错的地方,我会把自己错的地方在题目旁边标出来,附注上为什么错,以提醒自己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于自己认为经典的题目,我会打个重点号,以作为后期练习的重点。这样做的好处是,提高效率。另外,在最后总复习阶段,可以看自己当时圈出来的重难点考点,迅速查漏补缺,再次强化记忆。
注税考试考核的知识面很广,对税法知识的考核面广于注会税法,深度则相当。教材上细小的知识点都会成为考点。所以,税一、税二教材很重要,一定以教材为本。各税种的特别规定,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等此类的考点平时一定要进行总结,各税种对比着记忆。各税种计算熟练掌握的唯一途径就是反复做题,才能形成清晰的答题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