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税法Ⅰ)
(一)计税价格的核定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如下:
(1)卷烟和粮食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零售价格/(1+45%)
“其中,45%是指卷烟流通环节的平均费用率和平均利润率”
(2)不进入烟草交易会,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由省国家税务局按照下列公式核定: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该牌号卷烟市场零售价/(1+35%)
(3)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税。
(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2)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3)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哪些奖金属于年终奖,年终奖的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Ⅱ)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规定执行。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易错易混辨析】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报废毁损处理差异(财务与会计)
1.工程物资盘亏、报废或毁损的处理
(1)建设期间(未完工)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盘盈的工程物资做相反分录。
非建设期间(已完工)分两种情况,
①在筹建期间,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②非筹建期间,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批准前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由以上可知是不区分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的。
2.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的处理
(1)如果是正常原因造成的
①如果在建设期间,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记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例如A项目报废,记入继续施工的B项目,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B项目
其他应收款等
贷:在建工程—A项目
②如果在非建设期间
在筹建期间的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非筹建期间,经过批准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的处理:
①筹建期间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等
贷:在建工程
②非筹建期间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等
贷:在建工程
【历年考题剖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税收相关法律-单选题-2011年)
A.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C.善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债务人只有以低于市场交易价的50%的价格转让其财产,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所以选项B正确。
点评:本题考核债的保全中“撤销权”知识点。本知识点在正保会计网校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课件考试中心实验班模拟题(三)单选第22题中进行了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