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正文

每日一学(2013.06.08)

2013-06-08 16:34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法Ⅱ)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为:

(1)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2)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疑难问题解答】

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的处理原则(财务与会计)

1.装修费用较小,应计入当期损益;

2.装修费用较大,如果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装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4.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易错易混辨析】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相同?(税收相关法律)

不一样。注意不要混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是两个意思。

(1)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法律赋予小股东保护自己权利的规定。其适用的情况包括: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针对不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规定。适用的情况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这两项制度适用的情况不同。

【历年考题剖析】

1.下列经济行为中,不符合印花税政策规定的是( )。(税务代理实务-单选题-2011年)

A.2006年成立的某公司在2010年启用新资金账簿时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变化,未缴纳印花税

B.购销合同实际履行金额大于合同所载金额,因未重新签订合同或未签订补充合同,未补缴印花税

C.企业与电网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因未记载金额,先以5元/件缴纳,年末以实际电费金额按“购销合同”结算印花税

D.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税务咨询合同,未缴纳印花税

答案:C

解析: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税务咨询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2.下列用地中,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税务代理实务-多选题-2009年)

A.名胜古迹内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B.寺庙开办的商店的用地

C.街道绿化的用地

D.军队训练场地的用地

E.中央直属企业的用地

答案:BE

解析: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用于经营的不免征;中央直属企业的用地不属于免征范围;街道绿化的用地属于免税的范围;军队训练场地的用地属于免税的范围。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