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税务代理实务)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税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拆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由于上述原因,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也可以给予免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疑难问题解答】
回购企业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企业将卷烟回购后直接对外销售,还需要缴纳消费税么?(税法Ⅰ)
解答: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简称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的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易错易混辨析】
工资个税和劳务报酬个税计算方法的区别(税法Ⅱ)
(1)工资个税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假定某纳税人2011年9月份工资42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4200-3500=700(元)
应纳税额=700×3%=21(元)
(2)劳务报酬个税的计算: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假定某纳税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4月15日。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有( )。(财务与会计-多选题-2012年)
A.2012年1月5日因发生火灾,毁损上年购入的一批原材料
B.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甲公司的诉讼案件败诉(为终审判决),需赔付200万元,甲公司在上年末已就该诉讼确认预计负债50万元
C.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5日提出了2011年每10股分配0.5元的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预案
D.2012年2月9日公司向银行借入年利率7%的10000万元长期借款
E.2012年3月5日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一批2011年12月销售的商品
答案:ACD
解析:选项BE,属于日后调整事项。
【备考提示】
考场上的注意事项(税收相关法律)
(1)合理分配答题时间。税收相关法律的答题时间是150分钟,在150分钟之内考生要完成90个客观题,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紧张,因此在考场上合理地分配答题时间就显得非常重要。单选题相对简单,答题的时间可以相对短一些;多选题和综合分析题,可以适当多花一些时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留出涂答题卡的时间,很多考生在考场上不是因为题目不会做而没有通过考试,而是因为没有时间涂答题卡导致没有顺利地通过考试,这就太得不偿失了,因此一定要留出涂答题卡的时间。
(2)在题干的后面做标记。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是可以在试卷上做标记的,因此要形成一种习惯,即在读完题目的要求之后,要做上一个正确或错误的符号,这样是提醒自己题目的要求,是选择正确的还是选择错误的,在阅读选项的时候,也依此方法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因弄错题目要求而丢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