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财务与会计)
应付账款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
(1)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要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如果物资验收入库的同时支付货款,则不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②如果物资验收入库后仍未付款,则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
(2)在物资和发票账单不是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也要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在发票账单已到,物资未到的情况下,应当直接根据发票账单支付物资价款运杂费,计入有关物资的成本和“应付账款”;
②在物资已到,发票账单未到也无法确定实际成本的情况下,在月度终了,需要按照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拓展]应付账款一般在较短期限内支付,但有时应付账款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支付,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
【疑难问题解答】
查封财物与扣押财物,有何区别,有何限制?(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查封与扣押的根本区别就是标的物的位置是否转移,查封的财产一般留在原地,由被执行人或占有人自行保管,只是禁止其处分、转移,而扣押的财产一般要转移地点,脱离被执行人或占有人的实际控制,禁止其占有、使用和处分,即通常所说的就地查封和异地扣押。当然查封、扣押财物可以同时进行,比如对违法所得的财产在发现地进行查封、扣押,即通常所说的就地查封、扣押。限制:《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易错易混辨析】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税务代理实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1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提示: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果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其他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建支出,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提示: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充值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企业所得税法所致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有关葡萄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
A.用外购已税葡萄酒继续加工葡萄酒一律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款
B.境内从事葡萄酒生产的企业之间销售葡萄酒,销货方可以凭《葡萄酒购货证明单》的退税联申请已纳消费税的退税
C.商场外购葡萄酒可凭《葡萄酒购货证明单》申请已纳消费税的退税
D.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继续加工葡萄酒,可以凭海关完税凭证抵减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
E.境内从事葡萄酒生产的个人之间销售葡萄酒,不实行《葡萄酒购货证明单》管理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葡萄酒的消费税政策。选项A,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准予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减《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消费税;选项C,生产企业将自产或外购葡萄酒直接销售给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不实行证明单管理,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选项E,境内从事葡萄酒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之间销售葡萄酒,实行《葡萄酒购货证明单》管理。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罗爽(二)(税法Ⅱ)
我眼中的网校名师:
《财务与会计》我是跟随着高志谦老师的讲解完成学习的。高老师授课生动幽默,对课程的讲解深入浅出,常常通过有趣的小案例帮助理解枯燥的理论。在轻松愉快的氛围里学习,这门课程就变得简单了。
《税收相关法律》我选择了赵俊峰老师的课程。赵老师功底深厚,法律条文讲解得清清楚楚,像我这样基础并不好的的学员,也能听得明明白白。
《税法一》、《税法二》我选择的是叶青老师的课程,叶老师声音十分动听,语言也生动灵活,每个知识点都讲解得十分透彻,讲义中的例题也举得恰到好处。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帮助我轻松通过考试。
五门课程中,我印象最深刻地要数奚卫华老师的《税务实务代理》的课程了,相信很多同学翻开代理的教材时都不知该怎么复习,而奚老师的讲义结合《税一》、《税二》和《财务与会计》这三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将知识点归纳得很精辟,并通过案例将这几门课程的内容融合在一起,对我通过该科目的考试帮助非常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