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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5.13)

2013-05-13 16:36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工资、薪金所得(税法Ⅱ)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变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由2000元每月变为3500元每月。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和中国人在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每月。

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考试中出现的是2011年9月1日之前的业务,就适用以前的规定计算。如果出现的是2011年9月1日(含)之后的规定,就用新政策的规定计算。

如果要求计算2011年全年的工资薪金的个税,那么前8个月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后4个月按照新的规定计算。要把握好“前八后四”这个原则。

【疑难问题解答】

在债务重组中涉及到增值税如果处理?(财务与会计)

如果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冲减重组债权账面余额的处理;

相对于债务人来说,如果债权人不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果债权人另行支付,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例如,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因购货于2012年1月1日产生应付乙公司账款100万元(含增值税)。2013年7月1日,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同意以甲公司2010年购入的一辆叉车抵偿债务。该辆叉车原价为100万元,已提累积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为70万元。至重组日乙公司已对该债券计提减值准备15万元,则债务人甲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100-70×1.7=18.1(万元),债权人乙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00-70×1.7-15=3.1(万元)。

【易错易混辨析】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相同?(税收相关法律)

不一样。注意不要混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是两个意思。

(1)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法律赋予小股东保护自己权利的规定。其适用的情况包括: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针对不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规定。适用的情况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这两项制度适用的情况不同。

【历年考题剖析】

1.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说法,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有( )。(税务代理实务-多选题-2011年)

A.酒类企业的广告费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商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C.酒店因客人住店刷信用卡向银行支付手续费5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企业接受政府科技部门的资助进行技术开发,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不能享受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

答案:CE

解析:选项A,酒类企业的广告费在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扣除;选项B,商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有实际发生的存货跌价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选项D,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在限额内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也不得计入技术开发费实际增长幅度的基数和计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所以选项E正确。

2.某上市公司支付给相关人员的下列支出,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税务代理实务-单选题-2012年)

A.向独立董事支付的补贴

B.向职工支付的托儿补助费

C.支付本公司技术部门张某为新进员工进行内部培训课酬费

D.向外聘技术人员支付的兼职费

答案:C

解析:选项A、D,向独立董事支付的补贴、向外聘技术人员支付的兼职费都是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选项B,向职工支付的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本公司技术部门张某取得的课酬费属于与受雇有关的所得,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疑精华】

平销返利与代销的区别(税法Ⅰ)

代销业务中,委托方与代销方是委托代理关系。对于代销业务来说,受托方按代销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按取得的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此销项与进项是一致的,所以不纳增值税,仅对手续费按营业税服务业的代理业计征营业税。在加价销售中,受托方应当按对外的销价计算销项税额,按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抵扣,销项减去进项的余额就是此代销业务应纳的增值税。对于受托方取得的代销手续费应当计征营业税。

返利是对于已经购进货物的商家的返利,销售方与购货方是购销关系。按国税发[2004]1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收入,则属于136号文所说的“平销返利”,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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