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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5.09)

2013-05-09 16:49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收相关法律)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税务机关作出正式处罚决定之前通过举行听证的方式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及对拟处罚案件组织质证的程序。并不是任何税务行政处罚都适用听证程序,适用听证程序的处罚包括:一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二是税务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三是税务机关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处罚行为。其他如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等不适用听证程序。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如果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疑难问题解答】

财政性资金是否一定是不征税收入?(税务代理实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通过上面的文件可以发现,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外,是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因此,这里的关键是财政性资金是否规定了专项用途。

【易错易混辨析】

农产品和一般的原材料进项税转出为什么不一样?如何理解?(税法Ⅰ)

作进项税转出时,首先要看这种货物是计算抵扣的还是凭票抵扣的,根据抵扣方式的不同,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也不同。

以票抵扣的:例如购买货物取得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计入成本的金额是100万元,这100万元也是计算增值税的依据。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直接用100×17%即可。

计算抵扣:包括运费和收购免税农产品,运费、收购农产品计入成本的是普通发票上的金额×(1-7%)和收购金额×(1-13%),所以在得知成本的情况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还原为普通发票上的金额或收购金额,即成本/(1-7%)×7%或成本/(1-13%)×13%。

也就是如何计入进项税,就如何转出进项税。

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凭支付的金额A直接乘以13%计算出进项税,实际计入农产品成本的是A×87%,因此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先将成本还原成买价,再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数。比如,购入免税农产品,支付买价100万元,进项税13万元,农产品入账成本87万元。如果该批农产品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额=87/87%×13%=13万元。

原材料:购入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乘以税率计算出进项税,计入成本的价款即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例如,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元,增值税17元。那么进项税是17元,计入成本的是100元。那么做进项税额转出时,是100×17%=17元。

【历年考题剖析】

企业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应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谈签意向。在预备会谈期间,企业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有( )。(税法Ⅱ-多选题-2011年)

A.企业以前年度生产经营资料

B.安排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资料

C.企业本年度内向银行借款金额的资料

D.安排涉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资料

E.是否应用安排确定的方法解决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资料

答案:ABDE

解析:企业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应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谈签意向。在预备会谈期间,企业应就一下内容提供资料:

(1)安排的适用年度;(2)安排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3)企业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情况;(4)安排涉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5)是否应用安排确定的方法解决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答疑精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坏账准备有关,与坏账损失无关是吗?(财务与会计)

与坏账准备和坏账损失均无关,只是在计算时由于是根据应收账款来计算的,所以会涉及调整的问题。

(1)给出的是“应收账款”项目数(报表):

A.若计提坏账准备,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引起应收账款项目减少,但并没有增加现金(借方不是现金),所以应调减。

B.若确认坏账损失,分录为: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并不影响应收账款项目的增减,同时也不涉及现金流动,所以不必调整。

C.若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减少应收账款项目,同时也引起了现金的增加,所以不必调整。

(2)给出的是“应收账款”科目数(账户):

A.若计提坏账准备,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并不影响应收账款科目的增减,同时也不涉及现金流动,所以不必调整。

B.若确认坏账损失,分录为: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引起应收账款科目减少,但并没有增加现金,所以应调减。

C.若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并未减少应收账款科目,但是引起了现金流入的增加,所以应当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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