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税务代理实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税前按规定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上述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疑难问题解答】
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税法Ⅰ)
(1)折扣方式销售:
①折扣销售——购买多件,价格优惠,相当于商业折扣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分别注明,备注栏注明,不得扣除)才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
另开发票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销售折扣——折扣在销售之后。(现金折扣)
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所以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③销售折让——可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
(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特殊: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销售额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
①双方同作购进和销售处理;
②销项税根据各自的销售额计算,进项税必须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5)有关包装物押金
①(区别于租金,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单独记账的押金,1年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征税。逾期以一年(12个月)为期限。押金视为含增值税收入要换算。
③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按上述方法处理。(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易错易混辨析】
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和联系(税法Ⅱ)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所谓非独立个人劳动,是指个人所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私营企业主除外)均为非独立劳动者。他们从上述单位取得的劳动报酬,是以工资、薪金的形式体现的。在这类报酬中,工资和薪金的收入主体略有差异。通常情况下,把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劳动者(工人)的收入称为工资,即所谓“蓝领阶层”所得;而将从事社会公职或管理活动的劳动者(公职人员)的收入称为薪金,即所谓“白领阶层”所得。但实际立法过程中,各国都从简便易行的角度考虑,将工资、薪金合并为一个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可能出现难以判定一项所得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情况。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而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在2011年1月1日将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从年限平均法改为年数总和法,预计使用年限从20年改为10年。在未进行变更前,该固定资产每年计提折旧23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变更后,2011年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350万元。假设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变更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则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财务与会计-单选题-2012年)
A.预计使用年限变化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B.折旧方法变化按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C.2011年因变更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120万元应计入当年损益
D.2011年因该项变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0万元
答案:B
解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化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提示]常见的会计估计变更: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3)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4)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与净残值;
(5)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
(6)债权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7)预计负债初始计量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8)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