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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4.27)

2013-04-27 16:22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税法Ⅰ)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价外收入)。如: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以上价外费用和包装物押金视同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之后再并入销售额。但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③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A.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C.所收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

④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消费税税金。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疑难问题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的税款加收利息如何计算?(税法Ⅱ)

解答: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

(1)计息期间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预缴)税款入库之日止。

(2)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实行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

(3)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

企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经税务机关调查,其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必须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的,税务机关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适用本条第(2)项规定。

(4)按照本条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税务机关做出特别纳税调整决定前预缴税款的,收到调整补税通知书后补缴税款时,按照应补缴税款所属年度的先后顺序确定已预缴税款的所属年度,以预缴入库日为截止日,分别计算应加收的利息额。

企业对特别纳税调整应补征的税款及利息,应在税务机关调整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入库。企业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依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逾期不申请延期又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易错易混辨析】

待执行合同与亏损合同(财务与会计)

1.或有事项的概念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2.待执行合同的概念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提示]因为是待执行合同,合同进度及完成情况虽然是不确定的,但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的概率非常小,达不到或有负债的确认条件,所以不属于或有事项。

3.亏损合同的概念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4.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原则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5.待执行合同形成的预计负债的计量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没有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历年考题剖析】

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税收相关法律-多选题-2011年)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移转债权不需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让与。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时,债权让与协议生效。通知债务人后,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所以协议生效与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是同时的。债权让与后,北海公司成为伟东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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