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税款征收(经济法基础)
(一)税款的缴纳方式
1.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
2.税务机关自收税款并办理入库手续
3.代扣代缴
4.代收代缴
5.委托代征
6.其他方式:利用网络、用IC卡纳税、邮寄纳税
(二)税款征收措施
1.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提示:滞纳税款天数是指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3.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
①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②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③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④其他情形。
(2)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疑难问题解答】
所得税纳税调整公式怎样理解?(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当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可抵扣,而当期应该纳税,所以当期增加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加上;同理,当期减少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减去;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应纳税,而当期可税前扣除,所以当期增加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减去;同理,当期减少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加上;
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易错易混辨析】
查验征收与查定征收(P250)的区别(经济法基础)
查验征收,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一种方式,适用于城乡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以及场外,如火车站、机场、码头、公路交通要道等地方经销商品的课税。其税款征收程序是:个体工商户按照税务机关制定的报验商品的范围,如纺织、服装、鞋帽等,在购进这些商品后,持进货凭证和有关税收凭证连同商品一起到税务机关报验,由税务机关查验征收税款;或在进入市场时,由个体工商户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税务机关在商品的适当部位印(粘)标记,据以计算应征税款。(查的是产品)
查定征收,是指对账务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由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如果实际产量超过查定额时,纳税人应申报补缴差额税款;如不及查定额,可报请税务机关重新审定。目前,查定征收仅适用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工矿企业和个体工业户,查实的内容主要是应税产品产量,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按季或按年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月缴纳。(查的是产量与销售额)。
【历年考题剖析】
某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18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6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09年)
A.400
B.401.5
C.450
D.498.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800-200+6=1606(万元)。应交所得税=(1800-200+6)×25%=401.5(万元)。不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40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