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正文

每日一学(2013.04.15)

2013-04-15 19:14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利润表(初级会计实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一)我国企业利润表的主要编制步骤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亏损)。

(二)利润表的编制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其中“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的“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本期金额”栏内各期数字,除“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其他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例题-计算题)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为199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为63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为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为15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发生额为780万元,“销售费用”科目发生额为60万元,“管理费用”科目发生额为50万元,“财务费用”科目发生额为17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生额为5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为借方发生额450万元(无贷方发生额),“投资收益”科目贷方发生额为850万元(无借方发生额),“营业外收入”科目发生额为100万元,“营业外支出”科目发生额为40万元,“所得税费用”科目发生额为171.6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项目的金额。

答案:

该企业2011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计算过程如下: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990+500)-营业成本(630+150)-营业税金及附加780—销售费用60-管理费用50-财务费用170—资产减值损失50-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50+投资收益850=1000(万元)

(2)利润总额=1000+营业外收入100-营业外支出40=1060(万元)

(3)净利润=1060-所得税费用171.6=888.4(万元)

【疑难问题解答】

如何区分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经济法基础)

解答: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谓的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等。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扣缴义务人的确定是基于收入分散、纳税人分散的情况。确定扣款义务人,就是采用源泉控制的方法,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支付纳税人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易错易混辨析】

问:1.如果题目中的应付职工薪酬里有生产工人工资,车间管理人员工资,销售人员工资的话,为什么不把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算到营业成本中,销售成本放入销售费用中呢?

2.有些题目中的增值税在编制利润表时为什么没有体现?(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1.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不能直接算到营业成本。

制造费用先归集再分配到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在产成品完工入库后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库存商品销售出库后才记入主营业务成本。

2.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也不含进项税额,交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计入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交纳,均与利润表无关,而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具体体现在“应交税金”科目中的“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中。

【历年考题剖析】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累计数额不足10万元的,税务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该一定期限是( )。(经济法基础-单选题-2010年)

A.1年

B.3年

C.7年

D.10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款追征的期限。根据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所以答案是B。

点评: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里是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不是税务机关的责任。特殊情况也是要交纳滞纳金的。

2.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基础-判断题-2009年)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的行使。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点评:本题的表述是错误的,解析的意思是在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时候,是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当把税款收上去了,纳税人把相关的罚款、滞纳金等也缴清了。那么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和纳税义务。

【答疑精华】

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初级会计实务)

应交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思路: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当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可抵扣,而当期应该纳税,所以当期增加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加上;同理,当期减少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减去;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应纳税,而当期可税前扣除,所以当期增加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减去;同理,当期减少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加上;

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