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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4.07)

2013-04-07 16:51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税法Ⅱ)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前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疑难问题解答】

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有哪些?(财务与会计)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个会计政策的行为。

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有:

(1)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从原规定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

(2)坏账核算从直接转销法改为备抵法;

(3)所得税核算方法从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应收款项从不计提准备改为计提准备;

(5)收入确认由完成合同法改为完工百分比法;

(6)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二》规定: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所做的变更,应在首次执行的当期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7)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一》规定在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的情况下,由原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计提坏账准备改按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8)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9)存货发出方法的变更。

【易错易混辨析】

行政诉讼代表人和行政诉讼代理人(税收相关法律)

行政诉讼代表人是指在原告或被告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当事人推选或人民法院指定,由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诉讼,但判决效力及于全体当事人的诉讼形式。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表人不同于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其本身也是要受法院判决的约束的。而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且诉讼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而诉讼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诉讼代理人无需承担,诉讼代理人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不能同时为当事人双方进行代理,且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诉讼行为能力。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现行增值税相关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视具体情况可依据( )及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税务代理实务-多选题-2010年)

A.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B.购进货物的不含税价款

C.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D.税务机关核定的离岸价格

E.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扣除会计制度规定中允许从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之后的差额

答案:CDE

解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格(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格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格,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格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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