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应付账款的核算(财务与会计)
1.在物资已到,发票账单未到也无法确定实际成本的情况下,在月度终了,需要按照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2.如果购入的资产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即不扣除折扣)确定。在现金折扣实际获得时,冲减财务费用。
3.应付账款一般在较短期限内支付,但有时应付账款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支付,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
[链接]应付票据为什么不在敏感负债中,而应付账款却在敏感负债中,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都在敏感资产当中?
应付票据是一般是企业开具的,开具的多少可以根据银行的授信等因素确定,因此与销售收入没有绝对的关系。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则与销售收入相关。而应付账款则是与企业购买材料挂钩,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是配对的,因此属于敏感负债。
【疑难问题解答】
在涉税犯罪里面,哪些是牵连犯,哪些是想象竞合犯?(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属于处断的一罪。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根据规定,对纳税人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分别情况定罪处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避缴纳税款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对超过的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这是想象竞合犯的特殊情形,需要数罪并罚。
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应分别依照《刑法》第205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规定的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规定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这是牵连犯。
还有涉税渎职犯罪中,涉及受贿的,也是牵连犯。
【易错易混辨析】
税务代理实务中常见知识辨析(税务代理实务)
1.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
自开票纳税人,即财务制度健全,核算正规,能正确的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经地税机关批准成为自开票纳税人,自己就能开具运输发票,自行缴纳税款。
代开票纳税人,即不满足认定自开票纳税人的条件,发生运输劳务,不能自己开具发票,而是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缴纳税款。如个体运输户。
代开票单位:是指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发票的单位,目前就是税务机关。
2.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价格的确定
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的价格确定是有顺序的:
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这相当于纳税人近期同类产品的售价。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这相当于从其他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外购价。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在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的价格是这样规定的: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不以销售为目的,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税收征管法对税款追征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2009年)
A.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为5年,不加收滞纳金
B.因纳税人失误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追征期一般为5年
C.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追征偷税税款的期限为10年
D.由于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追征税款外,还要追征滞纳金
E.因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的少缴税款,追征期一般为3年
答案:DE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程序法的内容。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在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是3年,在特殊情况下,追征期是5年。对于由于这种原因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追征税款的同时,还要追征滞纳金;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地追征偷税、抗税的税款、滞纳金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骗取的税款。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税法Ⅱ)
我学习注税时是已经通过了注会专业阶段的六科,心里头已经对通过注税非常有信心。更多的时间安排在税收相关法律上,因为其他四科对我来说不那么陌生,而且我从来不对背的内容较多的课程掉以轻心,都是齐头并进的。
税法一、税法二和税代我合并为一科学习,就当成注会的税法,完全按照叶老师的课件去学习的,没看书,只听课。我自己认为税法在刚学习时还是要通读一遍,然后听课,主要还是要照着叶青老师说的方法去总结,总结的过程胜于看两三遍书,而且税法有很多容易混淆的内容,放在一起总结就能很好区别开来,比如说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搞不懂是哪个税的优惠,这种情况我除了做总结外,我还每天都要看一个税的优惠,这个看的时间是我计划之外的,比如说坐车都可以完成的。还有叶老师的冲刺班我一般都听了很多遍,我把语速调到2.0,不到几个小时把一本书的内容就复习了一遍。税法一、税法二学好了,税代就是水到渠成。
财务与会计是要动手做的课程,学第一遍时可能花的时间较多,但它有一个好处,学懂了不容易忘记,不需要经常回过头来复习,这门课程我在考注税时也没看书,只听了高老师的课做题的过程中去回忆知识点。对于学会计的人来说,这科应该也不算难的了。
注税五科中最让我头痛的是税收相关法律,我花了很多时间,背了一下子就忘记了,而且做模拟题时没及格过,考前心里很着急的,反复听了赵老师的串讲班,考试时觉得真题比模拟题容易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