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经济法基础)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2011年9月1日前为2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①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即3500元/月。
②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③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④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执行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⑥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扣除项目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疑难问题解答】
增值税的相关业务为什么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增值税是企业代国家收缴的流转税,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不计入商品的销售收入,而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销售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直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影响企业的利润,因此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不包括增值税。
【易错易混辨析】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税问题(经济法基础)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历年考题剖析】
1.2010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11年)
A.7.3
B.38.5
C.42.3
D.80.3
答案:C
解析: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为=20+15+(38+20+15)×(7%+3%)=42.3(万元)。
2.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有( )。(初级会计实务-多选题-2010年)
A.处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
B.销售商品应交的增值税
C.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
D.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选项A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选项B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