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精讲】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经济法基础)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特殊规定
①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③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④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⑤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纳税地点
(1)营业税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方法,即在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纳税。
(2)注意以下特殊情况:
①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③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④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⑤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
(1)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3)保险公司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疑难问题解答】
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小规模纳税人所开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分别要怎么做会计处理,请举例说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所开发的普通发票,则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分别要怎么做会计处理,请举例说明?(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只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由税务局代开给一般纳税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销售发生销项税额,可以用这部分进项抵减。
您说的其他情况都是计入成本。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小规模纳税人时:
一般纳税人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所开发的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易错易混辨析】
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经济法基础)
(1)中央铁道运营业务,由铁道部汇总在北京申报缴纳;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由合资铁路公司在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由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在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由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在其所在地申报缴纳。
(2)各航空公司所属分公司,无论是否单独计算盈亏,均应作为纳税人向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3)长江轮船总公司所属单位运营业务由各分公司向所在地申报缴纳。
(4)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管道运输业务在核算盈亏的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5)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7)中国银联股份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新系统提供银行卡跨行信息转接服务取得的应税收入,自2005年4月1日起,向上海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历年考题剖析】
某企业于2007年7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总额8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自发行日起计息。假定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一致,不考虑相关税费,2008年12月31日该应付债券的账面余额为( )万元。(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08年)
A.8000
B.8160
C.8320
D.8480
答案:D
解析:应付债券账面余额=8000(面值)+8000×4%×1.5(应计利息)=84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