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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个人社保费分录怎么做的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6/08/20 10:54: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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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个人社保费的会计分录逻辑

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时,需同步进行会计处理。

员工个人承担部分(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尚未上缴社保机构前,属于企业暂收代付款项,应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科目核算。
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实际缴纳时,借记该“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需注意:个人部分不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仅属代收代付性质;而单位承担部分(如养老保险单位缴16%、医疗保险单位缴7%等)则计入成本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按计件工资计提社保时,如何确定个人缴费基数?

答:应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且不得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300%上限;计件工资需折算为月均收入,若当月工资低于下限,则按最低基数计提个人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挂靠公司代缴社保,其个人缴费能否做企业账务处理?

答:不能。挂靠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所缴费用不属于真实劳动关系下的代扣代缴,相关款项不得计入“其他应付款”,更不可税前扣除,存在税务与合规风险。

新入职员工首月工资不足月标准,社保个人部分是否仍需全额计提?

答:是。社保按月申报缴纳,无论实际出勤天数或工资发放额,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即产生缴费义务;个人部分按当月应发工资计算,若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基数,则按最低基数执行,差额由员工补足或单位垫付后追偿。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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