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员工社保费如何做分录
计提员工社保费的会计分录原理
企业为员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合并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的明细科目。

每月末,企业须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计算当期应承担的单位部分与代扣个人部分。
单位承担部分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生产部门计入“生产成本”,车间管理人员计入“制造费用”,行政人员计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计入“销售费用”。
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同时,从工资中代扣员工个人应缴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按计件工资计提社保时,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各地规定,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不得高于300%;计件工资需折算为月均实发工资,纳入基数核定范围。
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由谁计提?分录如何体现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答:派遣单位作为法定用人单位,承担社保申报与计提义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的服务费中已含社保单位部分,不得重复计提;若协议约定由用工单位直接缴纳,则需通过“其他应收款——劳务派遣公司”过渡核算。
灵活就业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后,其历史个人参保缴费能否抵扣企业应缴部分?答:不能抵扣。企业社保义务始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此前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的养老、医疗等费用属个人账户积累,与单位统筹部分无冲抵关系;企业仍须全额计提并申报当期单位应缴金额。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新用户扫码下载





新用户扫码下载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