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9.30 苹果版本:8.9.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计提发放工资怎么做账务处理的科目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6/08/19 11:09:19  字体:

选课中心

实务会员买一送一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需要的都在这里

资料专区

课程试听

抢先体验

课程试听

高薪就业

从零基础到经理

高薪就业

计提与发放工资的会计科目应用

计提工资时,企业需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当期应付职工薪酬义务。


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该分录体现薪酬归属期间,不以实际支付为前提。
发放工资时,从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支付,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若代扣个税、社保及公积金,还需同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明细科目。
代扣款项转缴时,分别借记对应负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完成闭环处理。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按计件工资计提时,“生产成本”与“制造费用”的核算边界如何划分?

答: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计件工资计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车间管理人员计件奖励(如有)则归入“制造费用”,后续通过分配率转入产品成本。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由用工单位代发,其计提与发放是否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答:否。用工单位仅就实际承担的劳务费用(含管理服务费)确认费用,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工资计提与发放主体为派遣单位,不在用工单位账套内反映。

小微企业采用季度申报个税,月度计提工资时个税是否仍需预提?

答:是。无论申报频率如何,个税义务发生于工资所属期,须按月计提,即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起征点(5000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学员讨论(0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
增值税 实务会员 财税疑惑,秒问秒答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