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保计提与缴纳分录是什么
单位社保计提与缴纳的会计分录
单位为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合并为“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需按月计提并实际缴纳。

计提时,依据工资总额及各地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计算应负担金额。例如:某单位当月应付职工薪酬100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医疗保险为7%,失业保险为0.7%,工伤保险为0.2%,生育保险已并入医保不单独列示,则单位社保计提总额为:
1000000 × (16% 7% 0.7% 0.2%) = 1000000 × 23.9% = 239000(元)
对应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 239,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39,000
实际缴纳社保的账务处理
次月通过银行转账完成缴纳后,需冲销前期计提的负债。
假设当月全额缴纳上述239,000元,并同步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如养老8%、医疗2%、失业0.3%等共约10.3%,即103,000元),则总支付金额为342,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39,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103,000
贷:银行存款 342,000
需注意:单位部分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个人部分属于代扣代缴义务,不构成单位成本;未及时缴纳将产生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常见问题
建筑企业跨省项目部用工,社保应在注册地还是项目所在地计提与申报?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规定,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但若施工企业实行“项目参保”,须在项目所在地为农民工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其他险种仍以注册地统筹为主。
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计提?答:法律关系上,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归属派遣单位,因此社保的计提主体、缴费义务人均为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仅承担约定的服务费及可能的补充保障责任。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合同制)是否必须缴纳五险?其计提基数如何确定?答: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地方社保政策,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参保;计提基数按其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也不得高于300%,且须与正式编制人员执行同等缴费比例。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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