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计提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工资
计提工资的会计时点
企业计提工资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员工提供劳务的期间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义务。

无论实际发放时间如何,只要当月劳动义务已履行,就应在当月月末结账前完成计提。
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金额 = 应发工资总额 − 代扣代缴款项(如个税、社保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
该处理确保利润表真实反映当期人力成本,资产负债表列示准确的负债余额。
发放工资的实际操作时点
工资发放属于资金支付行为,通常在次月上旬完成,但法律未强制限定具体日期。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发放时冲减前期计提的负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若存在跨期发放(如12月工资延至次年1月发放),仍须在12月计提,避免成本费用错配;
实际发放额 = 计提工资总额 − 已代扣代缴金额,与计提数一致,仅现金流时点不同。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年终奖在12月计提但次年2月发放,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发放的、属于年度内应计未付的工资薪金,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互联网公司实行“半月薪 季度绩效”,绩效工资在季度结束后核算,计提时点如何确定?答:绩效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组成部分,应按其对应的服务期间(如Q1绩效)在季度末一次性计提,不可提前或滞后,确保费用归属期与受益期匹配。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但劳动合同在派遣公司,计提主体是谁?答: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工责任与薪酬支付义务,应在每月末按实际用工情况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并同步确认对派遣公司的应付账款;派遣公司则确认收入及对应人工成本。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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